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群规委员会弹劾程序条例

为了防止群规委员会成员滥用权力,特此制定本条例

总则

  1. 群成员有权向群规委员会申请弹劾群规委员会成员/联合管理员
  2. 弹劾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证明
  3. 任何人无权否决最终的弹劾结果,无权终止弹劾程序
  4. 弹劾公投为 Ⅱ 型重大问题公投
  5. 群成员不得恶意弹劾群规委员会成员/联合管理员

弹劾成员

  • 收集群规委员会成员/联合管理员违规证据
  • 向群规委员会命令部提交 issue 申请弹劾
  • 群规委员会初审(至少一名管理员/一名联合管理员/三名委员会成员/五名群成员同意)通过后,启动弹劾程序
  • 由群规委员会发起弹劾投票,弹劾通过则弹劾程序通过